以专业的角度,解析弱电工程施工!对线缆要求!
弱电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就是穿线,穿线完成之后就几乎完成了大半工程。穿线工作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弱电工程的稳定性。所以穿线工作要特别重视!
一、 线缆敷设要求
(1)线缆的型号、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线缆终接后,应留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的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预留长度宜为10~30mm;线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其外径的4倍。
②主干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其外径的1O倍。
③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④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必须与电磁干扰源保持一定距离,以减少电磁干扰的强度。
(6)当综合布线区域存在的干扰低于上述规定时,可采用非屏蔽缆线和非屏蔽配线设备进行布线;当综合布线区域存在的干扰高于上述规定或用户对电磁干扰有比较高的要求时,宜采用屏蔽线缆和屏蔽配线设备进行布线,也可以采用光缆系统;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宜采用金属管线进行屏蔽。
(7)、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通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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